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技术业务用房是指办公用房以外,用于开展各类业务而设置的特殊技术业务场所,如公安机关的审讯室、法院的审判庭、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和部门办事大厅等。
办公用房与技术业务用房区分不仅能以项目立项批复名称为参考,应结合具体建设内容、实际功能用途等客观情况合理区分。以技术业务用房名义立项建设的工作场所,如实际功能和用途以办公用房为主,应界定以办公用房。
全国各省区网站
省政府机构网站
地方政府机关事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