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宝鸡、铜川、榆林、安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咸阳、渭南、延安、汉中、商洛市政府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2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2〕125号)要求,定于6月11日至17日开展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主题为“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
二、主要内容
(一)全省各级公共机构组织以下活动:
1.突出“主题日”活动。6月11日为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日。各设区市和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通过组织开展节水形势报告会、节约用水大家行、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介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开展水资源国情教育,普及节水知识技术,营造珍惜爱护水资源、公共机构做表率的良好氛围。
2.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级公共机构牢固树立“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理念,切实组织好“能源紧缺体验行”活动,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停开或隔层停开电梯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3.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各级公共机构采取再生产品展览展示、知识宣讲等形式,组织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
4. 制作印发节能宣传画。各地市公共机构节能部门要及时登录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网,下载节能宣传画,并印发宣传。各级公共机构要在办公区、公共场所以及职工住宅区张贴宣传画。
5.开展“科技助力公共机构节能”科普巡展活动。各级公共机构要按照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网上举办的以“科技助力公共机构节能”为主题的全国公共机构科普巡展活动。
6.广泛宣传节能工作成果。紧密结合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节能工作经验和做法,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和专题网页、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省直机关等部门开展以下活动:
1.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举办2012年陕西省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低碳绿色发展高层论坛和政府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进座谈会。
2.制作近年来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宣传展板;制作节水宣传手册、节水标识、宣传画和节水提示贴,向省级机关部分单位发放,普及节水知识,传播节水理念。
3. 举办节水形势报告及节水产品推介会。深入开展国情水情教育,宣讲我省水资源现状以及面临形势,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践行节水理念,提高节水意识。
4.省政府新城大院各部门提倡少开一天车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停开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周一)、2和7(周二)、3和8(周三)、4和9(周四)、5和0(周五)的公务车辆,提高节油意识。
5.召开节水办公区建设试点项目现场会。介绍节水办公区建设进展情况,展示雨水收集和中水处理系统等示范项目节水效果,加快推动省直机关节约型办公区建设。
6.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省政府新城大院各部门、各单位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
7.组织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宣传活动。分别与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举办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宣传活动,倡导全省高校师生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广泛参与节能节水实践,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和节约型医院。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管理机关事务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结合实际,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以普及节水知识、营造珍惜水资源为宣传重点,为社会节水营造良好氛围。
(三)活动内容,灵活多样。宣传活动主要安排在节能宣传周期间,要结合本部门自身特点,精心策划,力求实效,部分活动可以在节能宣传周前后进行。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的节约能源资源自觉性。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设区市和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6月28日前将总结报告及活动图片资料报送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联系人:赵永喜
电 话:029-87291572、 029-87292382(传真)
邮 箱:shanxijnb@163.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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