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宝鸡、铜川、延安、榆林、安康、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咸阳、渭南、汉中、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根据国管局《关于201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3〕147号)要求,定于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本次活动要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节水、节粮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各级公共机构需组织的活动
1、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要组织举办生态文明报告会、节能环保展览会、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普及办公生活节能常识。开展“限塑令”宣传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
2、“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3、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报道。
4、印制宣传画和参观网上科普展。要参照国管局印制的以低碳办公、节水节粮等为内容的宣传画,下载宣传画电子版,印发各级公共机构张贴。同时,国管局会同中国科协在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和中国科协网举办“节能低碳”科普展览,各级公共机构要组织干部职工上网浏览。
(二)省级机关及省公共机构节能办需统一组织的活动
1、制作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宣传展板。制作节水、节粮宣传手册向省级机关部分单位发放,普及节水、节粮知识,宣传节水、节粮理念。
2、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级公共机构牢固树立“节能环保、低炭生活”的理念,在开展“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的同时,要组织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要利用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停开或隔层停开电梯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推行“
3、省政府新城大院提倡少开一天车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停开公务车牌号分别为周一尾号1、9、0,周二尾号2、8、5,周三尾号3和7,周四尾号4和6,提高节油意识。
4、在新城大院举办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介展示会。组织8—10家节电、节水、节气的节能产品进行展示。
5、会同教育厅和卫生厅举办学校、医疗机构“节约用水”和“节约粮食反食品浪费”主题宣传活动,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
三、有关要求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努力扩大宣传影响,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要及时报送我办,我办将及时把我省各级的活动情况反馈给国管局,并及时以简报形式给予宣传。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
(联系人:王照刚 电话:029-8729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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