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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目前印发实施
时间:2016-11-25 19:34:08
来源:节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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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时期,为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模式和行为习惯,实现办公与生活方式绿色化,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我省各级公共机构“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共同行动纲领和奋斗目标。《规划》的印发实施,这是未来五年指导我省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陕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总结分析了“十二五”期间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情况和面临的形势。认为,经过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实践和探索,节能工作实现了从局部推动向全面拓展的转变,能源资源利用方式明显改进,消费利用率不断提高,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6.3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3.14%、人均用水量下降14.24%。培训节能管理人员1178人次,建成了3.5万家公共机构名录库,拓展了能耗计量统计范围,实施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省级机关节能光源应用率达到100%、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90%以上,全省82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但是,随着公共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和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需求面临刚性增长趋势,为我们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规划》明确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主要目标和任务。到2020年,实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0%11%15%指导公共机构推进绿色发展,组织开展八项绿色节能行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加强对新建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办公行动。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信息公开,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开展绿色照明行动。全面开展公共机构办公区域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力争到2020年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实现办公区域高效光源使用率100%,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80%以上。开展绿色采购行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大力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开展绿色食堂行动。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开展绿色信息行动。加强机房节能管理,建设机房能耗与环境计量监控系统,提高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水平。开展绿色文化行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明道德。

  《规划》强调了公共机构勤俭节约、绿色低碳、节能增效,推进指导实施六项节能重点工程。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整治小型燃煤锅炉,城市热力管网覆盖区域的公共机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实施既有锅炉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推进锅炉系统的安全、节能、环保标准化管理。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加强废旧商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实施节水节地工程,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标杆单位创建;推进落实公共机构土地规划和有关法规政策,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实施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公共机构的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分区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达到100%;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化建设。实施试点示范工程,继续做好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探索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领跑者”制度。

  《规划》要求,各级机关事务节能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深挖潜力,认真履行推进、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职责,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加快出台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监督考核和能耗定额等方面的制度标准,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由机关事务、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推进机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公共机构能原资源消费特点,完善节约型公共机构分类评价标准,推动建立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监督,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带头执行节能减排政策。加强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与传统节能环保技术的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建设公共机构节能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起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展需求的岗位业务培训机制,达到省市县节能管理负责人培训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