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陕机事函〔2022〕236号),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照遴选条件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开展实地核查,经研究审定,确定省委办公厅等8个陕西省公共机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成单位。现对名单公示如下:
1.省委办公厅
2.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3.省政协办公厅
4.省人民检察院
5.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6.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7.省政府机关新城管理中心
8.省级机关建工路办公区服务中心
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6月9日下午18∶00前通过电话(029-63912673)向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反映。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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