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关于遴选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试点通知》(陕机事函〔2022〕13号)精神,我中心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照遴选条件,经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方式,确定西安市市级机关凯瑞大厦办公区机关食堂等19家陕西省第一批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省级试点对象通过评估验收,符合达标条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西安市市级机关凯瑞大厦办公区机关食堂
2.西安市新城区政府办公区机关食堂
3.宝鸡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
4.咸阳市政府办公室机关食堂
5.渭南市蒲城县委餐饮中心
6.铜川市政务机关食堂
7.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机关餐厅
8.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
9.汉中市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10.安康市政府机关食堂
11.商洛市行政中心职工食堂
12.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政务餐厅
13.韩城市公安局机关食堂
14.省委机关西院餐厅
15.省政协机关食堂
16.省检察院机关食堂
17.省水利厅机关食堂
18.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食堂
19.省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机关食堂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0月18日下午18∶00前通过电话(029-63912756)向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反映。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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