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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2610000016000320F/2015-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15-01-13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1-13 10:07: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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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以及《局机关处室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陕政管发201230号)、《局属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陕政管发201327号),现就做好我局2014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考核另行安排。)

  (二)局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个人因病、因事或其它原因本年度累计出勤不足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劳务派遣人员、编外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自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局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落实情况。

  (二)各处室、单位完成“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制订的目标任务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谐机关建设、“抓、建、促”和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三)各处室、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政规定情况。

  (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五)局机关、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办法

  (一)对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由省考核组组织实施。局考核办负责对承担目标任务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各种材料的收集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局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为迎接省考核组的考核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对局机关处(室)考核,由人事处牵头,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后勤改革处等部门参与考核;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由后勤改革处、财务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今年年终考核将采取加分制。对于超额完成主要职能指标任务获得省上相关部门表彰影响较大、上级部门交办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将视情予以加分。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将加分相关材料于1225日前,归口报送人事处和后勤改革处审定。

  (三)对各处室、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党委组成考评组,组织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根据领导干部本人述职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主管局领导参加述职测评会,人事处、纪委监察室汇总测评结果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各考核单位提前将考核时间报告主管局领导。

  (四)对先进单位和优秀领导干部的评定,由局领导和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联评产生候选名单,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五)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各处室、各单位自行组织。通过个人总结和群众评议,由本处室、本单位领导班子对被考核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局考核委员会进行联评,优秀等次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各单位上报优秀人员比例严格按照局《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推荐优秀人数按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和借调到局内其它单位满半年的人员的12%计算,各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比例。

  (六)借调(挂职)人员的年终考核工作,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七)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书面意见十日内向局考核委员会或局领导申请复议。

  四、考核等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先进处室、先进单位以及优秀等次人员的评选严格执行局《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

  优秀等次: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

  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对工作人员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由考核处室、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各处室、各单位的年终考核工作在1215日前完成,人事处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与后勤改革处、财务管理处对局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统一安排日程;局考核办对承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处室、单位的检查在1222日前完成。

  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局里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六、考评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孟 

  副主任:赵祁敖   屈望原   石憬玫   王宏生   毕跃军

  成  员:赵少杰   刘党莉   丑保明   王贤明   李春革

  郜继军   徐凤琴   杨天社   王利侠   淡宝安

  李兴荣   韩维民

 

  附件:1.2014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随纸质文件下发)

          2.2014年度考核行程安排表(随纸质文件下发)

 

 

 

 

                                             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