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江红委员: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事业单位车补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目前,我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本收尾,非参公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及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即将全面展开。下面,就我省公车改革的进展情况,特别是您所关心的事业单位车改方面的情况向您作一介绍。
一、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本情况
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参改对象的不同,划分为三类:一是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二是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三是国有企业及国有金融企业。
2014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印发后,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截止2016年底,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二、我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
2014年7月,经省委批准,我省成立了以原省长娄勤俭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在中央公车改革办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各级公车改革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省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在全国第一个上报方案、第一批获得批复、省级机关第一个完成,“互联网+公车竞拍”的处置方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截止目前,我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到位,取消的车辆按程序公开处置,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全部建立并正常运行,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5年12月27日,全国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场会在西安召开,体现出国家对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充分认可。
三、我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1月份,中央印发了《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车改〔2015〕35号)。我们对中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立即给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报送了《关于呈报〈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车改办字〔2016〕1号)。根据省上领导的批示要求,我们按照“进度服从质量,应循序稳妥推进”的原则推进省级机关非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
2016年3月8日,省车改办召集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科技厅以及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中学、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科技厅资源中心、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听取科教文卫系统对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意见建议,了解单位性质、规格、人员、车辆费用等相关数据信息,掌握行业特点和改革的难点,并安排车改办有关人员一边认真做好调研工作,一边着手起草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时委托省财政厅会后选择部分高校、医院进行有重点地测算,为制订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办法奠定基础。
3月10日,省车改革印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有关数据统计测算工作的通知》(陕车改办发〔2016〕20 号),要求省级机关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如实填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公车基本情况信息表、公车费用统计表等,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或报销费用额度、参改范围、车辆的保留和取消等多项改革内容的最终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6月1日,省车改办召开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相关处室的测算情况,研究讨论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实施意见。鉴于事业单位行业类别多,单位类型复杂,人员身份不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也尚在推进中,会议决定要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广泛征求事业单位的意见,积极与省编办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事业单位的车改要与单位的体制改革协同,稳妥推进,不可冒进。同时密切关注中央和兄弟省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进度,互相学习借鉴。
8月份,中央公车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地方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中车改办〔2016〕12号)后,我们立即呈报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转发省国资委等有关职能部门,按中央要求抓紧落实。
一年来,我们与中央公车办、各兄弟省市多次沟通交流,利用电话、会议、检查等各种形式开展调研,收集积累有关素材,着手起草我省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目前,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工作方案初稿均已形成,待修订完善后,报省有关领导审批。
四、提案中涉及到的事业单位车补问题
中央对于事业单位车改有3点明确要求:1、参改人员范围为所有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2、参改的事业单位公务交通支出在节支的基础上,党委和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可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办法,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的办法解决公务交通问题;3、党委和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由公车改革办审核批准方案,其余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公车改革办备案。科教文卫系统单独制定方案,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公车改革办审批。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的车改工作有着巨大的不同,参改对象、参改方式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方式都和党政机关有着很明显的区别。事业单位车补发不发?如何发?标准是什么?一是有中央明确的红线限制,二是和自身的节支关系紧密,三是发放形式也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商榷。
目前,我省事业单位车改正处于修订方案、筹划启动阶段,我们将在深入调研各个事业单位现实情况,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并认真借鉴中央及兄弟省市事业单位车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相应合理的改革指导意见。我们相信,在中、省各级领导的指导下,在包括您在内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下,我们认真调研,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我省的事业单位车改一定会合理合规、积极稳妥地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
再次感谢您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2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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