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展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建议》(第8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办、国办已出台《关于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8〕44号),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已草拟了《陕西省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待修改完善后,即将出台正式文件。
二、待《陕西省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后,我中心将配合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5日
(联系人:杨 冀,电话:029—6391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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