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省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负责并组织实施省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市县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3、负责制定省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负责省政府机关和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地产、办公用房、房屋修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报批管理房地产变化等情况。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4、负责省级机关及所属在西安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推进和组织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市、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工作。
7、组织拟订省政府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应急预防、人民防空有关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省政府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指导省政府机关爱国卫生及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8、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级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后勤工人技术培训等工作。
9、负责新城大院水、电、气、暖、环卫、绿化、餐饮、接待、通讯、交通安全、车辆管理以及省政府机关幼教、医疗等服务管理工作。
10、拟订省级领导干部服务及生活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级机关4个老干所的老干部生活服务管理等工作。
11、负责对接收的转制为企业性质的省级经营性服务单位的管理工作。
12、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工作任务
围绕2015年我局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对省级办公用房和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普查,加强省级机关土地、房产及国有资产管理。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推进全省公车改革工作;三是持续推进省级机关节能工作实施;四是继续实施我省机关后勤改革工作;五是开展省级机关服务业改制工作;六是加强对新城大院安保和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的升级改造及新城大院门禁识别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七是对大院进行全面杀灭“四害”的卫生工作,杜绝传染性疾病发生。新城大院房屋、道路、电梯等设施设备日常保养维修。加强对新城大院水、电、暖等设施运行保养,保证水、电、暖正常供应。对大院的绿化、卫生保洁工作的养护工作;八是加强对老干所、疗养院管理,帮助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编制1189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39人,全额事业编制254人,差额事业编制60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95人。实有在职人员844人,离退休人员718人。局机关内设行政处室10个,局属事业单位19个。局属事业单位中全额拨款单位10个,即省级机关西五路老干所、雍村老干所、翠华路老干所、朱雀路老干所、凤城小区服务管理处、机关门诊部、雁苑宾馆、常宁宫疗养院、新城服务中心、基建工程处。差额拨款单位6个,即后勤培训中心、新城餐饮部、新城通讯站、机关幼儿园、省临潼疗养院、省汤峪疗养院。自收自支的单位3个,即省级机关房屋管理中心、西郊丰园小区物业管理所、房屋修建处。
2015年上报预算单位共16个,即局本级,6个全额拨款单位,6个差额拨款单位,3个自收自支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部门预算总体收支情况:2015年,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收入22169.06万元,其中部门财政拨款10609.03万元,局属单位事业收入6036.22万元,经营性收入等5523.81万元。支出预算为22169.06万元。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2015年全局财政拨款收入10609.0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6149.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95.8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87.09万元;项目支出4459.05万元,主要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支出837.0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省级办公用房和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普查、监督检查,公车改革,推进省级机关节能工作实施,省级机关服务业改制,加强对新城大院安保和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及新城大院门禁识别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
2、后勤服务事务支出3115.07万元。保证大院内工作单位水、电、暖、餐饮、通讯正常运行;新城大院房屋、道路、电梯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修;大院的绿化、保洁工作;对大院进行全面杀灭“四害”的卫生工作。
3、局属事业单位专项维修费506.89万元。主要指老干所等局属事业单位的房屋、管道等设施设备的维修。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9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原因是我局按照因公出国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出国组团数;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39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比上年下降27.14万元,主要是我单位进行车改后,车辆数减少,预算系统核定的车辆费用减少所致。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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