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即将开展。为进一步规范填报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对报告个人事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事务中心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1月21日,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上,省政府机关党组成员,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晓峰全文传达了省委组织部《关于高质量做好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强调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对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月3日,举办了由一级、二级调研员和各部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联络员50余人参加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培训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高质量做好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和事务中心有关要求,解读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易错易漏点》,重申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纪律要求。
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处级以上干部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帮助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规范要求和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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