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级机关各有关单位,第四批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及能效领跑者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5号)要求,规范能耗定额标准编制,促进能耗定额应用,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我中心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了《陕西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并在广泛征求全省各级公共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后,进行了修订完善。按照编制工作要求,需对定额标准各项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检验验证,请认真选取一定比例公共机构,将2019年度本单位能源消费实际情况与定额指标基准值、引导值和约束值进行填报比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验验证的公共机构范围及年度
省、市、县(区)一定数量的公共机构,重点包括:1.党政机关及用能特点与党政机关类似的单位;2.教育机构:高等、初等、中等、学前及其他教育机构;3.卫生医疗机构:一级、二级、三级及其他医疗机构;4.场馆:科技、文化及体育类场馆。
验证采用2019年度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原始数据。
二、 有关说明
1.各地(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级教科文卫体等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检验验证表。
2.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由负责节能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对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电、煤、天然气、公务车辆油耗、液化石油气、热力及其他能源消耗量进行汇总,作为一个公共机构进行验证;有多个办公区域的公共机构,如:高校、医院等,需汇总能耗数据后进行验证。
3.检验验证电子版表格下载地址: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陕西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各项指标检验验证表。
4.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检验验证表电子版、纸质版(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节能处,电子版报送邮箱:shanxijnb@163.com。
附件:1.《陕西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检验验证电子表.zip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张小霞 电话(传真):029-63912671
手机:18991993399 邮箱:shanxijnb@163.com
全国各省区网站
省政府机构网站
地方政府机关事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