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省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负责并组织实施省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市县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3、负责制定省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负责省政府机关和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地产、办公用房、房屋修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报批管理房地产变化等情况。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4、负责省级机关及所属在西安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推进和组织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市、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工作。
7、组织拟订省政府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应急预防、人民防空有关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省政府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指导省政府机关爱国卫生及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8、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级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后勤工人技术培训等工作。
9、负责新城大院水、电、气、暖、环卫、绿化、餐饮、接待、通讯、交通安全、车辆管理以及省政府机关幼教、医疗等服务管理工作。
10、拟订省级领导干部服务及生活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级机关4个老干所的老干部生活服务管理等工作。
11、负责对接收的转制为企业性质的省级经营性服务单位的管理工作。
12、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工作任务
围绕2017年我局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对省级办公用房和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普查,加强省级机关土地、房产及国有资产管理。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推进全省公车改革工作;三是持续推进省级机关节能工作实施;四是继续实施我省机关后勤改革工作;五是加强对新城大院安保和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的升级改造及新城大院门禁识别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六是对大院进行全面杀灭“四害”的卫生工作,杜绝传染性疾病发生。新城大院房屋、道路、电梯等设施设备日常保养维修。加强对新城大院水、电、暖等设施运行保养,保证水、电、暖正常供应。对大院的绿化、卫生保洁工作的养护工作;七是加强对老干所、疗养院管理,帮助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2017年上报预算单位共24个,即局本级,9个参公事业单位,5个全额拨款单位,6个差额拨款单位,3个自收自支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编制1402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275人,全额事业编制226人,差额事业编制592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09人。实有在职人员766人,离退休人员881人。局机关内设行政处室10个,局属事业单位23个。局属参公事业单位9个,即省级机关西五路老干所、雍村老干所、翠华路老干所、朱雀路老干所、凤城小区服务管理处、关工委、兴庆干休所、小寨干休所、临潼干休所,局属事业单位中全额拨款单位5个,即机关门诊部、雁苑宾馆、常宁宫疗养院、新城服务中心、基建工程处。差额拨款单位6个,即后勤培训中心、新城餐饮部、新城通讯站、机关幼儿园、省临潼疗养院、省汤峪疗养院。自收自支的单位3个,即省级机关房屋管理中心、西郊丰园小区物业管理所、房屋修建处。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4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71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4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32.7万元。
七、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7年,全局预算收入2380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049.91万元,局属单位事业收入4311.44万元,经营性收入4901.69万元,其他收入1537.92万元。
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32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减少270.04万元,原因是我省养老制度改革,省财政将我局全额及差额事业单位养老补贴扣减所致;事业收入增加98.77万元,原因是我局幼儿园新设瑞园,预计收入增加所致;经营性收入减少9.1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46.77万元,由于随着国有资产出租使用的规范,预计租赁收入减少所致。
2017年,全局预算支出23800.96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65.01万元,增加713.66万元,原因是养老制度改革增加了养老金缴纳;教育支出1451.92万元,增加168.13万元,原因是幼儿园新设南郊分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1.13万元,减少1304.22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交由养老中心发放;住房保障支出612.9万元,增加95.26万元,原因是增资后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工资福利支出8315.29万元,减少482.77万元,原因是预算编报口径变化,临聘人员工资支出编入商品服务支出科目;商品服务支出14317.54万元,增加1670.59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临聘人员工资等支出项目;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168.13万元,减少1514.99万元,原因是养老制度改革后,离退人员工资改由省养老中心发放。
2.2017年全局财政拨款支出13049.91万元,较上年减少270.04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析: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78.69万元,减少189.07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变动,财政核定上卡工资下降;教育支出521.63万元,增加29.37万元,原因是根据我局2017年工作安排,增加了机关事务管理及地市公车改革业务等培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8.85万元,减少253.01万元,是由于离退人员工资交由省养老中心发放;住房保障支出450.74万元,增加142.67万元,主要由于增资后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工资福利支出为5043.01万元,减少113.49万元,主要由于预算编报口径变化,临聘人员工资编入商品服务支出科目;商品服务支出7404.24万元,增加309.28万元,主要由于物价上涨、设备老化等原因导致经营成本增加;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602.66,减少413.84万元,主要由于养老制度改革后,离退人员工资交由省养老中心发放。
3.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7.2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0.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9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原因是我局按照因公出国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出国组团数;公务接待费19.54万元,比上年减少41.6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68万元,比上年下降8.57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从总量进行压减。会议费57.31万元较上年减少0.88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对会议费预算进行控制。培训费249.94万元,较上年增长65.43万元,原因是我局承担全省公车改革任务,2017将推进全省进行车改所以增加了培训费支出。
5. 2017年局本级和凤城、7 个老干所等9家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52.67万元,较上年增加505.41万元,增长原因一是物价上涨导致支出费用增加,二是7个老干所经费由社保全部纳入预算保障。
6. 我局填报2017年预算政府采购预算2329.4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29.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8.86万元。
八、2017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专项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1月16日